会同新闻网讯 针对县森林公安局在办案过程的相关问题,县检察院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提高了该局所办案质量,取得了实效。
该县检察院通过参与对重大案件的讨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对介入案件进行引导侦查取证,指明侦查方向,提供侦查思路,点明取证要求,提供建议性指导意见。对侦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把握不准的一般性案件,由办案部门将所办案件交由该院提前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补正后再移送检院正式审查。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来,县森林公安局所办案件取得了明显效果,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编辑:redcloud
作者:谢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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