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8月14日讯(记者 何乐川)今天上午,会同教育局发布了《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对原就读本县城区小学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学生及非就读本县城区学前班、大班学生申报城区学校一年级工作程序及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即在暑假即将结束时,对本网7月1日报道的会同城区小学分片招生及新生入学学位申请政策作了补充,现转载如下,希望广大家长转告、转发:
一、原就读本县城区小学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学生申报城区学校一年级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8月18日以前,各学校(幼儿园)按《2015年城区学前班(大班)学生申请城区一年级学位申报表》内容格式填报、上报本校学前班(大班)名单到教育局基教站审定。
2﹒2015年8月20日前,教育局审定各校(园)上报的学生名单并下传给学校进行公示。
3﹒经初审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原就读城区学前班(大班)学生、现已补办好相关证件者、持相关证件按“非就读本县城区学前班、(幼儿园)大班学生申报城区学校一年级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到就近学校进行申请。
二、非就读本县城区学前班、大班学生申报城区学校一年级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5年8月21日:林城镇户籍,属各校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工作正常调动,且属城区学校相应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
2﹒2015年8月22日:非林城镇户籍,在城区学校相应的招生区域范围内购房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2015年8月23日:非林城镇户籍,在各校招生区域内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在县城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三、城区小学学前班、幼儿园招生参照执行
会同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学位申请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林城镇户籍,且属于城区学校相应招生区域范围(以下简称为A类)。
(二)工作正常调动,且属于城区学校相应招生区域范围(工作或居住)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为B类)。
(三)在城区招生区域范围内购房,且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林城镇户籍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为C类)。
(四)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一年以上,且在城区居住的非林城镇户籍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为D类)。
二、招生程序
(一)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学位申报。
(二)学校审核。
(三)县教育局基教站审定。
(四)张榜公布招录名单。
(五)新生持相关证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三、学位申报时间
(一)2015年8月21日:A类、B类。
(二)2015年8月22日:C类。
(三)2015年8月23日:D类。
四、申报学位所需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
(一)A类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
2.出生证;
3.幼儿园的家园联系单(册);
4.预防接种证。
(二)B类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
2.出生证;
3.幼儿园的家园联系单(册);
4.预防接种证;
5.申请人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调令、单位证明及工资关系迁移证明。
(三)C类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
2.出生证;
3.幼儿园的家园联系单(册);
4.预防接种证;
5.申请人父母的房产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房地产期房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D类(经商人员子女)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
2.出生证;
3.就读幼儿园通知书;
4.预防接种证;
5.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以及登记机关出具的注册登记资料原件;
6.居住证明(父母租房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社区出具的租住起始时间证明)。
(五)D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本人及监护人);
2.出生证;
3.幼儿园的家园联系单(册);
4.预防接种证;
5.有效务工证明(正式劳务合同,父母双方或一方所在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社区出具的租住起始时间证明)。
五、名单公布: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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