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讯 近日,会同县法院根据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规定》要求,逐级呈报,并指派专人负责更换该院公章。新制印章于2105年8月14日正式启用,自此沿用近62年的老版公章退出了法院的历史舞台。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会同县人民法院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该规定详细明确了印章的管理、印章的使用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促使办案人员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印章的使用。
此外,该院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各联系单位、部门告知,在法院官方网站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均进行了公示。
编辑:redcloud
作者: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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