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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怀化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方案告诉你将怎样开展这项工作!
2015-10-29 09:56:35 字号:

  会同新闻网10月28日讯 10月22日,怀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怀化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和配套措施,为全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是事关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乡镇规模小、数量多、布局散,乡镇平均面积和平均人口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部分乡镇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产业结构雷同,并增加了运行成本、稀释了公共投入、削弱了综合实力、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对整合乡镇资源,拓展和优化乡镇发展空间,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乡镇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怀化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摘要如下,告诉你将怎样开展这项工作。

 


怀化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摘要)

  

    目标任务

  减少乡镇88个(现有286个,合并后为198个),减幅为30.77%;减少建制村1134个(现有3854个,合并后为2720个),减幅为29.42%。重点合并10000人以下的小微乡镇和5000人以下的民族乡,以及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建制村,但不搞“一刀切”。

  基本原则

  结合我市实际,本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与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换届统筹考虑,系统推进。严格落实“四个坚持”、“四个不变”、“四个保留”、“四个加强”。

  “四个坚持”,即严格按照湘发〔2015〕15号文件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促进发展、服务群众;坚持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坚持依法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个不变”,即包括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内的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不变;所有依法形成的经济关系不变;现有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包括山林、矿产、水资源等)及债权债务性质不变;现有乡镇干部、职工的身份、职级、工资待遇不变(除人员调整时按政策办理手续外)。

  “四个保留”,即保留学校,保留医院,保留金融、邮政网点,保留公共服务设施。

  “四个加强”,即加强简政放权,全市统一下放科目,根据实际需要在所合并乡镇政府原驻地设立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加强所合并乡镇集镇建设,原有集镇规划继续执行,尚未编制集镇规划的尽快组织编制;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在所合并乡镇政府原驻地设立农村警务室,至少配备1名民警和2名辅警;加强农村道路、电力、信息化等公共服务网络建设。

  各县市区在确保完成并乡镇合村任务的前提下,辖区内乡镇、村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允许灵活对待。

  民族乡的区划调整,要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尽量保持民族乡数量不少。

  实施步骤

  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村工作在明年上半年另行部署。乡镇区划调整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制定预备方案(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结合各地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预备实施方案,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

  第二步:宣传动员部署(10月31日至11月4日)。各县市区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第三步:征集基层意见(11月5日至10日)。涉及调整的乡镇自下而上召开村(居)代表会、乡镇合并座谈会,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其中党委、政府形成表态性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形成决议。

  第四步:方案上报审批(11月11日至12月10日)。涉改乡镇政府于11月11日前分别向县市区人民政府上报乡镇合并方案。11月16日前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形成区划调整方案,提请县市区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研究。11月21日前,县市区党委形成会议纪要,人大形成决议,政协出具意见,并以请示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呈报乡镇区划调整方案,市人民政府在11月27日前上报省人民政府,争取省人民政府在12月10日批复。

  第五步:组织实施合并(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于12月20日前将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实现合署办公。

  第六步:检查评估验收(12月21日至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后5日内对完成合并乡镇工作任务进行自查总结,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12月31日前,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合并乡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综合后上报省人民政府。

  配套措施

  乡镇机构设置

  根据湘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参照上一轮全市乡镇改革机构设置成果,我市本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对乡镇机构设置明确如下:

  1、党政机构。全市统一设置4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站牌子);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社会事业等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主要负责平安创建、群众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

  2、事业站所。最多可设置6个,其中3个全市统一设置,即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工作站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其余设置形式,由各县市区根据乡镇的规模和特点科学确定。民政、水利、林业、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经营管理、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应予加强,不能削弱。对此类工作,在机构设置限额内可单独设置事业站所;未单设的,必须明确其职责承担机构。

  3、派出机构。我市乡镇合并后设置派驻机构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市场监管所。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区域设置。合并后新设立乡镇必须设立公安派出所。

  4、其他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乡镇人民武装、乡镇财政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站”牌子。经省级审核备案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或建制乡镇卫生院分院,可加挂相应的牌子。

  乡镇编制

  我市此轮乡镇合并,不精简乡镇编制。合并后各县市区乡镇人员编制总量不变,现有乡镇编制由县市区重新核定。合并后多余的编制,只用于乡镇,县市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占用。

  乡镇领导职数

  一、二类乡镇不超过9名,三、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一般包含党委书记、乡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联工委主任、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镇长、武装部长等。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扩大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未合并乡镇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参照合并乡镇进行相应调整。改革中湘发〔2015〕15号文件未尽事项按湘办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乡镇干部调配原则

  要十分珍惜乡镇干部队伍宝贵的人才资源,立足调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结合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县市区所有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调整优化、明年上半年乡镇换届、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统筹考虑、科学安排。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队伍的优势,干部调配重点向产业及产业园区建设、精准扶贫、信访维稳、项目协调、民生服务和明年合村等重点工作倾斜。

  乡镇人员调配途径

  所合并乡镇干部职工调配采取以下十种途径:一是到新合并的乡镇工作;二是交流到外乡镇工作;三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行政或事业单位工作;四是符合条件的提前退休;五是选派到党校一年以上的学习培训;六是参加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七是到县市区工业集中区工作;八是选派到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九是选派到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十是市直单位拿出部分岗位面向乡镇工作人员遴选(招聘)。允许在5年过渡期内在县直单位和乡镇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费用减免

  凡因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带来乡镇、村名变更,需要更换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市县两级相关部门一律免费办理,所需工本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负责。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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