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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反失毁林火,违禁在先悔时迟!
2016-04-01 14:11:46 字号:

会同新闻网3月31日讯通讯员 蔡培红 张智)近日,会同县森林公安局广坪派出所锁定犯罪嫌疑人宋某,破获一起森林失火案。

 

2月10日,会同县广坪镇西楼村村民宋某在没有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当日10时许在其位于西楼村“霸头”山上造林炼山时,由于风大且气温较高,在燃烧渣子的过程中,不慎失火,火势迅猛发展,引发了森林火灾。在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努力下,火势于当天下午15时许被扑灭。

 

经司法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31亩,过火林木蓄积为13.1立方米。宋某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宋某云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森警提醒广大市民: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开展祭祀活动寄托对先人的思念,是发扬孝道文化、传承孝道的重要形式。但提倡文明祭祀,燃烧香烛等物品时一定要专人看守,火熄才能人离,严防森林火灾,做到安全第一!如果遇到突发山火,要第一时间报警,儿童、老人、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切勿自行上山灭火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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