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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并村工作,这些不可不知道!
2016-04-26 18:28:0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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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新闻网4月26日讯 为确保合并村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纪委发出〔2016〕8号文件,特向各乡镇、各单位、各村(社区)以及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合并村工作,不得散布不利于合并村工作的言论;

  2.严禁违反组织纪律,涉及到调整、变动的村(社区)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的调整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分配;

  3.严禁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得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4.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虚报债权债务,违规转移变卖财物,非法转移、挪用资金;

  5.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不得用集体资金吃喝、送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及旅游;

  6.严禁干涉、妨碍、阻挠,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依规依法开展工作;

  7.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不得影响工作正常运转,不得违反工作交接制度,不得毁坏各类档案资料;

  8.严禁违反廉政纪律,不得收受钱物,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借行政村合并之机搞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

  县纪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此次纪律集中整饬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予以全县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反映和举报。

  县纪委举报电话:0745-8853061

  电子邮箱:htjw800@163.com

  中共会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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