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七年底,杨国雄部遭重兵围剿,只剩下一个卫戍营的兵力了。此时,国民党的正规省军,为了保全各自的实力,就以“杨匪”已被击溃,余部由会同县的自卫力量扫尾清剿为由,全部撤回原驻地去了。而县长张中宁却认为“杨匪”虽然在数量上锐减,但战斗力甚强,难以对付。联乡自卫大队长李三军,自告奋勇请战,张县长自然高兴,并呈请七区保安司令任命李三军为会、绥、黔边区剿“匪”总指挥。
民国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日,李三军率230余人,从高椅出发,初八日在绥宁县葛麻溪与杨国雄部激战一昼夜,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而主动撤退,李三军十分得意,紧追不舍。
杨念与李乃同班同学,逐在撤退途中,沿路丢下纸条。上面写着“你我乃同窗好友,又同是本县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意在要李三军给自己留一线光明。李三军却急功近利,越追越紧。杨国雄不得不横下一条心,决心收拾他。兵至雪峰山脚兵马界,杨国雄利用有利地形,设下伏兵,待李部钻进口袋,四面伏击,致使李部溃不成军。
由于杨国雄有令在先,不准击伤他的同窗好友,企图强迫其回兵。而李三军仍执迷不悟,带了20余人爬上山顶,负隅顽抗。整个山头被杨部团团围住,杨下令放火,一场冲天大火,把李等20余人烧成焦炭。
次日,保安团的援兵赶到时,杨部已经远走他乡了。保安团只好打扫战场,办理善后事宜。保安团抓了一大批民工,搬运尸体。尸体抬到高椅,在带队护送的保安团黎副官指使下,尸体都摆放在祠堂正殿,并且把祠堂的祖宗牌位取下,将李三军的尸体摆放在神龛上,此一举动引发群众哄闹起来,即选出代表五人,向黎副官提出质问:“杨国雄是土匪,尚且没有侮辱他人的祖宗,你们是打土匪的,为什么侮辱我们的祖先呢?一人犯法,一人当,我们的祖先犯了什么法呢?”黎副官无言对答,只得乖乖地令人把尸体抬出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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