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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次调整低收入人群财政补助标准
2016-07-22 19:17:22 字号:

  会同新闻网7月22日讯(通讯员 彭业淇)近期,我县财政发放二季度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01万,截至6月底,今年我县累计发放低收入人群困难生活补助金2669万元。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围绕建立以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等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优惠政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补助标准,保障低收入人群待遇落实。

  一是城乡低收入人群收入标准按要求稳步提高。

  自2016年4月起,我县城市低保救助标准为城市1类335元/月、2类1档295元/月,2类2档265元/月,3类235元/月;

  农村城保1类155元/月,2类135元/月,3类105元/月。

  全县城市低保对象5953人、农村低保对象24923人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低收入人群对象核定按程序逐渐完善。

  今年二季度,我县按照城乡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严格按照程序确定、申报和审批对象,并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共计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178户331人,较好地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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