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斐莹)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从流程监控入手,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一、抓机制,促监管工作规范
一是制定《执法状况考评实施细则》,为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认定提供明确的依据。根据该细则,案卷评查将重点针对本院办理的所有自侦、控申、民行、不捕、不诉及抽查案件,对自侦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均由两名案管人员进行交叉评查,再将评查结果送交承办人及时整改。同时,该细则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扣分标准作了明确要求,将评查扣分情况与绩效奖金挂钩。对案件质量较好的承办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督促承办人增强责任心和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出台《网上办案流程监管工作办法》,实现对全院办理案件的实时动态监督。根据该办法,案管中心设立三名流程监控员,分工负责全院各业务部门所有案件的流程监控工作,将流程监控作为日常性事项来抓。对经过案管中心的所有案件实行个案跟踪机制,案管中心从案件进入受案环节即开始跟踪,针对不同办案部门的具体情况,重点监控办案程序是否到位、办案期限是否超期、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应当扫描的文书是否及时扫描等,以便及时了解各类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准确掌握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二、抓评查,促监控工作落实处
一方面确定专人监控,建立案管人员与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点对点结对监督。案管中心月底由专人按照统计报表数据,对报表反映的数据进行。对于评查出的问题将分案记录在《流程监控情况表》上,并发给承办人整改。承办人如果对评查出的问题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此表后2日内提出。如果无异议,则在收到此表后5日内对案件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共向各业务部门发出《流程监控情况表》30余份,均得到了承办人的有效回复。
另一方面严抓案件质量通报,倒逼承办人强化责任意识。该院案管中心对每月的案件质量问题按照侦监类案件、公诉类案件、自侦类案件进行分类通报,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的常规化与动态化。除了案件自身的质量问题要被通报外,还要对案件信息填录不完整、签章使用不规范、文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都会在通报中一一列明,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和承办人。每月的案件质量通报都会及时送达给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使其了解承办人在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引起重视,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三、以评查为推手,促进流程监控工作功效
流程监控既是发现执法办案中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现优质案件的平台。会同县政法委今年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抽取了会同县人民检察院的3个案件和法院、公安、林业公安、交警大队的案件进行评比,选出优秀案件,晒出问题文书,经过深入细致的评查,会同县检察院有2件案件被评为优案,大大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编辑:redcloud
作者:许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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