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案件的癌症病患者唐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深得群众好评。
唐某某,男,今年64岁,系会同县高椅乡槐枧村2组村民,2015年12月检查出身患喉鳞癌T3N2MO Iva期、糖尿病等疾病。为了治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欠下七万余元债务。为了还债和继续治病,2016年10月中旬,唐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将其自留山“马蹄界”山场中林木砍伐73株,加工成原木后卖到洪江市深渡乡一木材加工厂,得款9500元。
经技术鉴定,唐某某雇人砍伐的73株林木的立木蓄积为17.0668立方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345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在审查该案时,我院深入案发地,向群众了解到唐某某砍伐林木的目的是为了治病和还债,不同于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滥伐林木案,群众都很同情他。而且其砍伐的是自留山上的林木,情节较轻。案发后认罪态度好。在综合考虑后,会同县检察院依法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编辑:redcloud
作者:龙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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