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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救治救助政策宣传
2017-09-22 19:53:19 字号:

会同新闻网9月22日讯(通讯员 石怡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和《会同县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会卫计发[2017]89号)文件精神,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专项医疗救治救助。现将有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俗称黑肺症,又称砂肺,是一种肺部纤维化疾病。

 

二、尘肺病的危害

 

患者通常长期处于充满尘埃的场所,因吸入大量灰尘,导致末梢支气管下的肺泡积存灰尘,一段时间后肺内发生变化,形成纤维化灶。容易引发其他的病变,包括肺癌、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病变、肺结核、硬皮病等,甚至会造成肾脏病变。

 

三、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主要症状为:呼吸短促、发烧、疲倦、无食欲、胸痛、干咳、呼吸衰退等,最后可能导致死亡。

 

四、救治救助范围

   

本项目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①具有会同县内户籍;②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我市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单位为怀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③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④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救助标准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对象的救治救助患者,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患者个人按照费用标准的20%付费,救助资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

 

六、定点医疗机构

 

怀化市尘肺农民工定点医院为怀化市中医院和芷江县人民医院,在非定点机构诊治的,不享受本方案救治救助待遇。

 

会同县尘肺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管理办公室设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全县指导性任务为10人。具体救治救助流程可以咨询县尘肺办。

 

联系人:伍晋成        联系电话:15096215396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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