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湖南日报)
(通讯员 杨锐 梁宣 记者 雷鸿涛)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裁定驳回杨通刚等人的上诉,维持会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杨通刚等12人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一个流窜于湘黔边境开设赌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杨锐 梁宣 记者 雷鸿涛)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人杨通刚、湖南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人蒋昌贵等人纠集多人在湖南、贵州两省交界地段——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岩头坪村、蒲稳乡大罗田村境内数次开设流动赌场,人数多的时候参赌人员达60至70人。该团伙有联系参赌人员的、有现场放哨的、有给参赌人员放贷的。其开设流动赌场聚众赌博,次数多、参赌人员多、抽水渔利金额大,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2018年10月30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首起“涉恶”案件进行审理,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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