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3月25日讯(记者 吴鹏)今日,记者从会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按照《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我县特制定《会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奖励工作实行谁举报,谁受奖、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兑现,规范管理、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原则。
线索举报范围为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奖励对象为举报会同县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事实、证据和线索,或者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具体藏匿地点或者其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5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0.5-1万元;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0.3-0.5万元。
举报人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一审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经过审批通过后,办案单位在10个工作日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奖励办法自专项斗争正式启动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
附:会同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察委):0745-8852673
电子邮箱: htx jw jcwxfs @163. com
县扫黑办:
0745-8888771
电子邮箱: htshb8888771 @ 163. com
县公安局: 0745-8857120
13973076580
电子邮箱: 196237433 @ 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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