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同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县委防控指挥部 第4号)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时期村寨、小区出入管理公告如下:
1.全县所有村寨、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小区(院落)原则上只限设一个出入口,所有小区居民只能从规定的出入口出入。
2.实行凭通行证出入制度,由村、社区印制临时通行证,发放至村、小区(院落)居民户,每户一证,所有人员、车辆凭临 时通行证出入,由村寨、小区(院落)党员服务岗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和登记。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在职(含聘请)人员出具工作证明,证明中注明其居住的小区(院落)及楼栋单元、门牌号,公职人 员凭单位工作证明出入。
4.鼓励线上采购生活必需品,尽量减少线下采购和人员外出。如果确需出门采购,每户家庭原则上由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原则上每天不超过一次。外出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并配合党员服务岗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公职人员家庭原则上由上班人员采购生活用品。
5.各村寨、小区(院落),除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保 障、垃圾清运等需要外,其余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送水、送气、快递、外卖等生活物资由用户到党员服务岗实行无接触式领取。
6.从外地返会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居)委、 社区报告,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并实行为期 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中,从湖北等疫源地来会的人员,一律在县级集中留观点(县委党校)实行为期 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就诊并报告所在单位、村(居)委和社区。
7.对不按规定主动申报或者故意隐瞒近期重点疫区旅居史, 与确诊病人、重点疫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等真实情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的;拒不配合检测登记、辱骂威胁或恐吓殴打工作人员的; 拒绝接受集中、居家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措施,或不严格遵守集中、居家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相关规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医疗、社会秩序的, 依法从严惩治,属于公职人员的,同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
8.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中共会同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 2月12日
编辑:redcloud
来源:
本文链接:https://huitong.rednet.cn/content/2020/02/12/7062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