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根据《怀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怀汛[2020]18号)精神,结合当前汛情,经县防指研究决定:自6月10日17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县防指要求各乡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巫、渠两水和小河溪流洪水放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和尾矿库保安,城市内涝和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响应期间,县防指成员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等相关要求。
编辑:许诺
来源:本网讯
本文链接:https://huitong.rednet.cn/content/2020/06/11/7359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