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关于县城区逐步开放临时经营场所的通知
2020-07-01 16:55:18 字号:

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关于规范设置和管理县城内临时经营场所的通知》,现将县城区开放临时经营场所内容公布如下:

一、开放区域

1、全天开放4处临时市场,分别为:水岸绿城小区桥头人行道、红十字会医院外人行道、火车站对面场坪、人民医院门口场坪。

2、限时开放3处夜市摊点,分别为:四岔路口(电力公司收费厅旁边以及对面药房外拐角人行道)、消防队夜市街、烟草公司大门口以下至路口人行道。(限临街冷饮类店面夜间适度出店经营)

3、开设3处季节性水果市场,分别为:武装部往帐子塘方向拐角处人行道、林城镇商店门口往镇政府拐角人行道(包括老工商银行家属楼场坪)、四岔路斑马线往城东农贸市场以下人行道。

4、指定区域内限时(18:00以后)开放地摊一条街,分别为:西区体育广场、攀龙桥广场、山水龙城广场。

5、全时开放东门阁饮食一条街

6、开设场外促销广场,场所为:名品广场、图书馆广场。

二、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原则。所有地摊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三不”原则,即:垃圾不落地、不阻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产生噪音和油烟污染扰民。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济困难、无固定职业、下岗职工和低收入人群,特别是贫困户及残障人士有经营意向且有经营能力的人员,通过申请将优先安排。

3、请有意向的市民群众携带身份证和有关(残疾证、贫困手册等)证件的复印件,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45-2535768。

会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0日

编辑:许诺

来源:本网讯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