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是全省第20个防空警报试鸣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今年我县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
二、鸣放范围
县城区内。
三、鸣放方式
通过人防专用固定警报系统和车载移动警报器发放警报信号。
四、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三次警报信号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
五、组织实施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试鸣期间,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警报试鸣的用电供应;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防范应急准备,确保社会秩序正常;城区中小学校、社区可结合防空袭警报试鸣开展“三防”知识宣传教育,组织进行防空防灾应急疏散演练。
六、注意事项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属于正常鸣放,请广大市民群众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并注意辨别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医院、社区、家庭要及时做好患者、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和相关防护工作。
特此公告。
会同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10月13日
编辑:许诺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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