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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发布33条措施促柑橘销售助橘农增收
2020-12-07 17:57:11 字号: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3日讯(记者 周紫云)为切实有效应对柑橘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促进全市柑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2月3日,怀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怀化市做好柑橘销售促进橘农增收若干措施》。

《措施》内容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振市场信心

1.提升和规范“怀化冰糖橙”品牌宣传内容,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和市内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主要交通站场以及全国大中城市精准投放多种形式的怀化柑橘宣传广告,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

2.结合乡村旅游,精心精细筹办柑橘采摘节等特色节会,以节会促销售。

3.与全国一流电商平台公司合作举办影响力大的线上集中采购与品牌营销活动。

4.组织市内外主流媒体客观宣传怀化柑橘独特品质、优质优价、市场评价和各种渠道积极开展销售工作的成效,正确引导柑橘市场形势,抵制恶意炒作压级压价损害橘农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

二、扩大品牌影响,稳定市场价格

5.加大柑橘品牌整合力度。把全市冰糖橙品牌统一为“怀化冰糖橙(简称‘怀橙’)”区域公用品牌,并积极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设计、制作、使用“怀化冰糖橙”销售外包装;柑橘主产县市区可在“怀化冰糖橙”品牌的基础上建立本地子品牌,实行“母子品牌”体系管理。

6.实行到户收购最低指导价。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按最低指导价收购怀化柑橘,各主渠道要带头实施。冰糖橙普通品种果型到户收购最低指导价不低于2元/公斤,脐橙普通品种到户收购最低指导价不低于3元/公斤,蜜桔普通品种到户收购最低指导价不低于1.1元/公斤。

7.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严格市场执法,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恶性竞争、欺骗性压价及违规使用商标和“两品一标”标识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三、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产销对接

8.充分调动佳惠、步步高等物流企业、主要电商平台、专业合作社、加工龙头企业、交易经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购销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其主销、稳价作用,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促销。

9.突出抓好主销区对接,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怀品出湘”为契机,大力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市场;组织麻阳、洪江、溆浦、芷江、辰溪等主产县(市)举办东北市场、西南市场等传统销售市场柑橘产销对接会,寻求战略性合作伙伴,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依托农产品外贸龙头企业,积极开拓东盟、俄罗斯等国外市场。

10.积极对接省内外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鼓励来怀采购柑橘,扩大加工转化能力。

11.建立怀化市柑橘产销信息平台,全面摸清柑橘产量底数与农户出售进度,实现销售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做到柑橘市场供应和需求相贯通;组织发动柑橘生产、销售主体等在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站等定期科学发布我市主要农产品信息,解决产品找不到市场、市场找不到产品的问题;着力搭建农社、农企、农超、农校、农餐、农政等平台,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推动柑橘需求主体与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深入、精准对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四、统筹各种资源,加大消费扶贫力度

12.组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将柑橘主产村产品纳入消费扶贫产品目录,上线国家“832”消费平台,进入全国扶贫销售体系,主动做好营销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平台促销作用;市县消费扶贫专馆、专区、专柜要积极参与柑橘销售活动,市消费扶贫生活馆要设计专门程序,建立个人消费积分和单位消费评价激励机制,实行扫码积分奖励,激发全社会购买热情。

13.积极拓展线下销售网络,旅游部门要组织督促各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设立柑橘销售点;商务部门要组织督促市内各加油站做好柑橘展销工作,并积极对接市外各加油网点。

14.大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扶贫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工会活动,积极开展柑橘采摘和结对帮扶促销活动,鼓励工会福利用于柑橘采购;各预算单位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助力柑橘销售。市县两级消费扶贫生活馆、佳惠消费扶贫专区要做好统筹对接服务工作。

15.主动对接市外扶贫协作单位、在怀中央及省直单位,精准解决贫困户的柑橘等农产品销售问题。

16.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作用,广泛动员在外的怀化商会及企业采购、销售怀化柑橘。

17.抓好怀化柑橘网络购销工作,开展柑橘主产县市区网络直播带货,加大电商助力消费扶贫力度。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五、坚持保畅保运,降低物流成本

18.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应急性的柑橘集散中心,并在离城区较远的乡镇建立区域性分中心,切实降低柑橘物流成本。发挥现有农产品冷链保鲜设施作用,及时组织柑橘入库,实现错峰上市。

19.邮政管理部门要对接协调邮政、圆通、韵达、顺丰等寄递企业,增加运力,打捆签约,确保柑橘销售旺季(当年12月至次年4月)柑橘物流费用下浮40%以上。

20.农业农村部门、怀化海关要开设柑橘检疫检测“最简程序”,经检疫检测合格的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

21.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化生鲜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证件齐备的柑橘运输车辆实行快检快放,做到货畅其流。

22.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擅自设卡拦截运输车辆、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柑橘等农产品运得出、运得畅。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怀化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六、挖掘资源潜力,提高存贮能力

23.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确保今年底全市165个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

24.依托本业绿色防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农业科技公司,积极推广使用山地采摘、运输等技术,降低柑橘下树、运输等成本。

25.加大对橘农的仓储技术指导服务,在低温冰冻天气来临前做好柑橘采摘、保鲜、入库等工作,适时顺价销售。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七、建立激励机制,实行精准奖补

26.对积极销售市场主体实行奖励。对按照指导价到户收购怀化本地柑橘总量达5000吨以上、使用“怀化冰糖橙”统一区域公用品牌的线上线下经销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订单、流水和收购证明等资料并结合到村入户调查情况,核实核准单价和销量,评选出2名金奖、4名银奖、6名铜奖,举行授牌表彰,对每名获奖主体分别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五五分担。对同一经营主体市县不重复奖补。

27.建立寄递企业奖补机制。对在柑橘销售旺季实现柑橘物流费用下浮目标、合规使用“怀化冰糖橙”统一区域公用品牌的寄递企业,按照怀化柑橘寄件量从高到低评选6家优秀寄递企业,对排名第1位且寄件量达到300万件以上的寄递企业奖补50万元,对排名第2-3位且寄件量达到150万件以上的寄递企业各奖补30万元,对排名第4-6位且寄件量达到100万件以上的寄递企业各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八、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扶持

28.创新柑橘金融产品。吸收借鉴外地农产品订单质押贷款做法,完善柑橘订单质押、农信担保机制,积极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促进金融机构与经销主体互利共赢。

29.扩大信贷担保规模。各金融机构对贷款资金用于柑橘收购比例高于80%的企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当扩大“柑橘贷”和“农信贷”贷款规模。

30.建立贷款快办快放机制。对符合贷款条件、手续齐备、诚信良好的柑橘经营主体申请用于柑橘购销的贷款,要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快办快批快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各县市区

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督办

3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做好柑橘销售促进橘农增收工作指挥部,由陈恢清、杨林华同志主抓,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从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柑橘销售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参照执行。

32.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四支队伍”尖刀排特殊重要作用。市委组织部要会同市扶贫办积极开展“‘四支队伍’集村部、帮助橘农促销售”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帮助贫困户橘农采收、促销柑橘,并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驻村帮扶重点内容。“三社合一”试点村要发挥示范作用。

33.采取市级督导、县市区负主责的工作模式,实行挂图作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加大农户柑橘销售工作情况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造成农户柑橘滞销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


编辑:张艺叶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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