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稳产工作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怀办发电〔2021〕4号)要求,结合会同实际,现将相关资金申报细则进行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一:派发守岗奖励红包工作细则
附件二:四项费用减免工作细则
附件三: 派发稳岗稳员奖励工作细则
附件四 :实现稳产“一补一减”工作细则
附件五:实行增产增税奖励工作细则
附件一
派发守岗奖励红包工作细则
一、人员范围
在会同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企业),于2021年2月11日至17日春节7天假期内在会同加班、单位按劳动法规定已发放加班工资的外省籍员工。
二、部门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申报受理登记、人员户籍和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审核、春节加班核定、公示;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拨付资金。
三、申请流程
1. 企业申请。在会同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四上”企业,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本企业2021年2月11日至17日内在会同上班三天及以上的的外省籍员工名单、身份证号码、用工合同、社保卡号、电话号码、春节加班领取工资等信息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在本县内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四上”企业申报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领取岗位补贴名单报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至领取补贴人员。
四、申请所需资料
1. (企业)2021年2月11日至17日在会同上班的外省籍员工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工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三险有一项即可);
4.2021年2月工资发放表、春节加班工资发放表。
五、数据汇总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负责将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六、咨询方式
会同县财政局:8828054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23077
附表
附件二
四项费用减免工作细则
一、人员范围
在会同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企业),于2021年2月11日至17日在会同过年的外省籍员工。
二、部门职责
1.在会同过年的外省籍员工租赁公租房或国有人才公寓的免收1个月房租,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2.春节期间,外省籍务工人员凭身份证可免费乘坐公交车,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3.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体育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落实。
4.免费提供30G手机流量,由中国移动会同分公司、中国联通会同分公司、中国电信会同分公司负责落实。
三、申请流程
(一)外省籍留会过年员工租赁公租房适当减免租金
1. 企业申请。在会同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四上”企业,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本企业在会同过年,并在会同租赁公租房或国有人才公寓的外省籍员工名单、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电话号码、租赁公租房(人才公寓)合同等信息汇总,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资格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业申报人员租赁合同进行审核认定。
3. 公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租金减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公租房管理单位进行租金减免。(1)申请人还未缴纳2021年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产权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只收取申请人2021年11个月公租房租金。(2)申请人已缴纳2021年公租房租金的,公租房产权单位返还申请人1个月公租房租金到个人账户。
5. 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2021年2月11日至17日在会同上班的外省籍员工房租减免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用工合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三险有一项即可);
(4)租赁公租房(人才公寓)合同。
(二)免费乘坐公交车
1. 免费乘车起止时间: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共7天);
2. 免费乘车范围:会同县内各线路城市公交车;
3. 免费乘车对象:在会同过年的外省籍员工;
4. 免费乘车条件:在会同过年的外省籍员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免费乘车。
(三)免费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1. 体育中心
工作任务:对在会过年的外省籍员工保持免费开放
免费开放时间及条件:
(1)体育场
免费开放时间:2月11日至2月12日(除夕至初一每天9:00-11:30开放,其它时间停止开放;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正常开放,开放时间:早上6:30--11:30,下午14:30至晚上20:30。
进场条件:
①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核实(出示健康码)。
(2)体育中心室内球类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免费开放时间:2月11日至2月12日(除夕至初一每天9:00-11:30开放,其它时间停止开放;2021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晚上18:00--21:00。
免费条件:
①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核实(出示健康码)。
2.县博物馆(纪念馆)
(1)工作任务:对在会过年的外省籍员工保持免费开放
(2)免费开放时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2日每天10:00-15:00,2月13日至2月17每天9:00-17:00。
(3)进馆要求:
①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核实(出示健康码)。
3.县图书馆
(1)工作任务:对在会过年的外省籍员工保持免费开放
(2)免费开放时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3日每天10:00-16:00,2月14日-17日每天9:00-17:00。
(3)进馆要求:
①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份核实(出示健康码)。
(四)免费提供30G手机流量
1. 免费范围
在会过年的外省籍员工
2.免费流量赠送方案
(1)会同移动分公司
①赠送时间2021年2月5日-2月17日。
②会同移动中心厅设置专席,受理外省籍务工人员流量赠送服务。
③外省籍务工人员凭外省身份证,即可办理赠送30G免费流量。企业职工也可由企业提供明细清单(含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等),加盖公章后统一赠送,社区、村组也可参照企业职工提供清单办理。
④赠送服务在24小时内办理生效。
⑤赠送流量根据湖南移动业务规则依次使用(先套内后赠送)。
(2)会同电信分公司
①赠送服务办理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17日。
②外省籍务工人员凭外省身份证原件,进厅即赠送30G免费流量。会同电信中心厅设立专席进行办理。
③赠送服务在24小时内办理生效,流量未使用完 2月底失效。
(3)会同联通分公司
①赠送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2月17日
②对在会过年的外省籍员工,非怀化本地户口的怀化联通用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会同县李园路营业厅(会同县李园路邮政局对面101号)进行办理。
四、会同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负责将落实情况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五、咨询方式
县财政局:882805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307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22282
县交通运输局:8823853
湘运会同分公司 :8823872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506826
附件三
派发稳岗稳员奖励工作细则
一、奖补范围
我县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有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春节期间稳定外省籍留怀守岗20人以上的“四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5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奖补程序
“稳岗稳员奖励”申报应由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相应佐证资料,于4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企业纳税所在地)报送所在县行业主管部门。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无误后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同级商务部门汇总,再由商务部门统一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奖补资金由同级财政负责。
县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开展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奖补工作。
四、部门职责
商务工信部门:发动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稳岗稳员奖励,审核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奖补资料和发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申报稳岗稳员奖励,审核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奖补资料,同时汇总住建部门等部门申报奖补资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
住建部门:发动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积极申报稳岗稳员奖励,审核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申报奖补资料,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同级商务部门。
五、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外省籍留怀守岗员工花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籍贯、手机号码、春节加班工资发放金额等);
2.企业外省籍留怀守岗员工的春节加班工资发放流水凭证;
3.企业经营材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开票销售数据;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联网直报统计报表数据;建筑企业提供报监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外省籍留怀守岗员工的用工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有一项即可);
6.企业申请报告(含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联系方式
会同县商科工信局:尹 沛18774736783
会同县住建局: 蒋博元13974583449
附件四
实现稳产“一补一减”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企业稳岗稳产工作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怀办发电〔2021〕4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的用电补贴和园区企业厂房租金减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工业企业用电补贴
(一)补贴范围
会同县境内规模工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
1.在会同县境内注册,用电结算、缴税在会同县境内;
2.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正常生产且当月用电量不低于2019年同期的60%;
4.2021年一季度总产值3000万元及以上;
5.2021年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按202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企业用电费用20%的标准进行用电补贴。
(四)补贴申报流程
1.申报所需材料
(1)用电补贴申请报告;
(2)2021年第一季度用电量较2019年同期增幅10%的用电明细表(由县电力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
(3)2021年2月用电量不低于2019年同期用电量60%的用电明细表(由县电力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
(4)202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所产生的电费明细表(由县电力公司审核并加盖公章);
(5)企业2021年一季度产值3000万元及以上的佐证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县商科工信局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3.结算及审核办法
由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商科工信局申请用电补贴,县商科工信局将县内所有待补贴企业的相关资料汇总并初审后报送县财政局复核,复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签署意见,再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审定后交县财政局办理拨付补贴资金手续。
二、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园区企业厂房租金减免
(一)园区企业厂房租金减免范围
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园区企业(项目)。
(二)减免条件
1.在会同县境内注册,缴税在会同县境内;
2.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与县园区管委会正式签订了标准厂房租用合同;
4.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正常生产。
(三)减免标准
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并租用园区标准厂房的园区企业(项目),2021年2月给予租金减免。如尚在减免时限内的,顺延一个月的减免时限。
(四)申报流程
1.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项目)标准厂房租金减免申报审批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在建项目的需提供与园区签订的投资建设合同;
(3)企业(项目)与县园区管委会正式签订的标准厂房租用合同复印件;
(4)2021年2月企业(项目)用电缴费凭证。
2.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
3.结算及审核办法
符合申报主体条件的企业(项目),向县园区管委会提出减免标准厂房租金的申请。县园区管委会在对申报企业(项目)提交的申报资料审核确认后,对该企业(项目)2021年2月期间的标准厂房租金予以减免。
附件五
实行增产增税奖励工作细则
一、奖励范围
春节期间税收贡献增幅、增量奖励政策所涉企业范围为在会同登记注册、缴纳社会保险的“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企业)。
二、奖励标准
“四上”企业2021年一季度所实现的企业税收(两个主体税种,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2019年一季度的税收,按照增量和增幅分别排名,对排前3名的,按照增量大于奖励的原则,由县财政依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增量与增幅不重复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后续企业依顺次补位。
三、申报时间
“四上”企业税收贡献奖励资金的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资料
“四上”企业申报企业税收贡献奖励资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2021年、2019年一季度企业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入库时间为准),包括企业税收缴纳的银行转账凭证及当地税务部门两个主体税种缴纳的证明材料。
3、企业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审批、资金拨付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至县商科工信局。
2、县商科工信局核实企业名单并进行资料初审。
3、县税务局核实申报企业2021年、2019年一季度纳税情况。
4、县商科工信局商县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县商科工信局和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再转拨到相关企业。
六、咨询方式
县财政局:8828054
县商科工信局:8822530
县税务局:8876688
编辑:甄叙斐
来源:本网讯
本文链接:https://huitong-wap.rednet.cn/content/2021/02/10/8993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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