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都说冲动是魔鬼,经历这次教训,以后我一定管控好自己的情绪,本本分分做人。”4月12日,被不起诉人聂某跃给会同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秉公办案铁铮铮、温情执法暖人心”的锦旗。
“正是你们细致耐心地调解,让我认识到了亲情的宝贵,我叔叔现在也原谅了我,以后我们一家人一定和和气气,家和万事兴嘛”。聂某跃这段时间一直背负着打伤叔叔的压力,现在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0年8月3日傍晚,叔叔聂某大为了出行方便,私自清理其侄儿聂某跃堆放在自家门前过道上的建材板,后聂某跃发现其中一块建材板破损,于是找叔叔聂某大理论。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叔叔聂某大在争吵过程中捡起一旁的垃圾桶、酸菜坛子扔向聂某跃。而聂某跃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朝叔叔聂某大腰上打了一棍,致使聂某大多发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2021年3月29日会同县公安局以聂某跃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案件承办检察官阅卷审查,认为此案系因亲属纠纷引起,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且犯罪嫌疑人聂某跃取得了叔叔聂某大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同时,聂某跃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会同县检察院遂依法对聂某跃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果断适用不起诉制度,将“执法为民”的宗旨融合到依法履职之中,截止目前该院不起诉率达14.75%,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来源:本网讯
作者:通讯员 杨纯
编辑:张艺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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