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惩毒品犯罪行为,增强禁毒宣传形势,4月20日,会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7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其中,被告人石某某明知是毒品,多次贩卖给他人,海洛因58.87克,甲基苯丙胺1.2克。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据悉,这是县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次对涉毒案件进行公开集中宣判,今年以来,会同法院共计受理了毒品犯罪案件18件25人,已审结14件20人。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有7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有1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人。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晓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为建设平安会同、法治会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来源:本网讯
作者:王珏 通讯员 吴云沙
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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