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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杯”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1-09-18 19:28:07 字号: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展现新时期我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杯”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舆论氛围,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民族团结 喜迎国庆”为主题,围绕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 教育,运用图片、书法美术作品等形式,歌颂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弘扬各族人民改革创新、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展现新时期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可喜成就,讲好会同民族团结故事、传播会同民族团结声音、展示会同民族团结形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讴歌新时代,为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会同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共会同县委宣传部、中共会同县委统战部、会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

四、征稿对象

会同籍及在会工作人员。

五、征稿内容

1.反映会同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

2.反映会同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3.反映会同民族风情、名胜景点;

4.反映会同各民族节庆、民俗文化活动;

5.反映会同各民族传统服饰、生产生活场景。

六、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

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书法作品不小于三尺,最大不超过六尺。硬笔书法纸张尺寸限16K或A4(以上)。

2.美术作品

(1)电脑绘画:要求原创,必须保留绘画步骤。

(2)手绘作品:要求原创,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粉、卡通、漫画均可)。中国画作品尺寸不小于3尺(或4尺斗方)不大于6尺;油画作品配框后高、宽均不小于80公分,最大不超过1.3米;版画、水彩水粉画装框后高、宽均不小于对开。

3.摄影作品

(1)作品以历史和纪实照片为主,注重故事性和纪实性,画面生动、真实、阳光。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2)作品分为单幅和组照两种,风格、彩色、黑色不限。组照作品要求拼合成单张形式上传(组照不超过4张),每人限投3件(组) ,作品为JPG或JPEG格式,每幅照片大小不得低于2MB。纪实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作品著作权明晰,杜绝侵权。作品应为摄影者本人作品。合成及拼接照片,特技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

(4)所有作品必须有50至100字的文字说明,进一步诠释该组或单幅照片的故事性。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乡镇由统战委员负责,县直由分管领导负责(注:提倡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统一报送参赛作品)。

七、报送要求

书法美术作品请交至县民创办公室,每人最多提交2件作品,提交作品的同时需同时填写作品登记表,并贴在作品背后右下角。也可以由乡镇、县直单位统一报送。

摄影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报送形式,并填写作品信息表。

每个乡镇提交每类作品不少于2件。

投稿邮箱:htxmcb@126.com

联系人:王韵涵 联系电话:18974568677

八、稿件运用

征集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征集活动按书法类、摄影类、美术类分别评选入展作品,并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在网上公布,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出版,主办方统一调取电子文档并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来稿涉及肖像权、版权、隐私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概不负责。

书法美术作品活动结束后将退还作者。

附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登记表

会同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来源:会同新闻网

编辑:王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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